1、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包工包料。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按投标人投标单价执行。除政策性调整或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以外,投标单价不做任何调整。投标文件报价中价格均采用人民币表示。 2、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如遇工程量清单不相符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复核包括: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输入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 3、本次项目招标范围为“扬州市涵闸河道管理处2018年度闸站工程运行管护项目”中的七里闸站、二道沟船闸、高桥闸站、引水总泵站。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如“扬州市涵闸河道管理处2018年度闸站工程运行管护项目”中的其它闸站工程有类似油漆项目,且经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同意,可参照本次项目中标单价进行续约。 4、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测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勘测现场,费用自理。各工程分部位于:①七里闸站:位于开发路南七里河南端;②二道沟船闸:位于二道沟东侧;③高桥闸站:位于高桥路漕河与古运河交界处;④引水总泵站:位于瓦窑村茱萸湾最北侧河对面。 5、选用油漆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和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规定的标准要求。油漆的颜色、光泽应符合工程管理要求并与原设备色标一致。油漆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刷、透底、起皮和返锈。油漆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在涂饰油漆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注意现场通风及防火安全。 6、竣工验收时,现场必须清扫干净且达到我单位要求,施工方不得增加任何费用。 7、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2018年6月14日11时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予以答复。 8、投标文件报价中单价、合价均采用人民币表示。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 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进行综合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风险费用以及各类税费。 10、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完成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如果出现少算、漏算费用或未填单价和合价的工程项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得调整。 11、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宣布结果后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单位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30天)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返还。 13、中标人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相关安全标准、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期间的相关安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负全部责任。 14、其他未尽事宜由招标人在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时补充确定。 |